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00至2024年10月24日10:00(不含延误)在“淘宝”()上进行公开网上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097弄15号17D室;房产证编号:沪(2023)浦子房产第090366号;建筑面积:171.8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产权来源:其他;总层数:24层;竣工日期:1997年。房屋用途:住宅。地块编号:浦东新区洋泾街道243街区75/2山;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地块(山地)面积:24151.00;使用权区域:28.30;分配面积:28.30;批准日期:2023年9月28日(补发)。
议定价格:1300万元
起拍价:1100万元;押金:110万元;涨价幅度:5万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00至2024年10月24日10:00(不含延误)。
3、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有起拍价的加价拍卖方式。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完成交易。本次拍卖具有延迟竞价功能。竞拍结束前,若竞买人在最后5分钟内(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竞价,拍卖将从最晚竞价时间顺延5分钟。
4、咨询展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有意向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上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观看样品。拍卖辅助机构将现场陪同样品。
5、特别提醒: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事先确认其具有本市购房资格。如有需要,可拨打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确定后,如买受人不具备在本市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后悔拍卖等法律后果。
3、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持拍卖确认函及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查情况通知书,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的剩余价款要求在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于经审查确认后,依法予以处理。
4.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执行措施。这是严肃而权威的。任何参与拍卖的人都应谨慎对待。在准备参加拍卖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现场查看样品,了解拍卖物品的现状,充分考虑自己的个人能力,然后理性决定竞拍。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的责任。请有意者亲自查看样品。未见过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确认受试者的身体状况,并自行承担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后悔拍卖的,因重新拍卖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而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这个医院可以直接从预付的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仍有剩余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并抵减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债务;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差和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补足剩余金额。提交;如果您拒绝提交,我们将强制执行。后悔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与拍卖,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如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6日16:00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本公司将负责向本院反馈。
7、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过程结束前缴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商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拍卖失败后,未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被解冻,无息返还;受试者买家支付的押金将作为交易价格的一部分自动转入医院指定的账户。如果买家后悔拍卖,已支付的押金将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额(拍卖成交价减去保证金)须于2024年11月7日16:00前通过买受人(或已成交的代理人)账户存入我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578733866)。经本院授权),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连阳分行,开户名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本院,不得转让至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本院指定账户以外的账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遗憾,并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司法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格较大,请竞买人了解银行相关规定,以免因当日限额而无法付款。
九、拍卖结束后,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买编号的司法拍卖网上竞买成功确认函将在网上拍卖平台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应当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由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一切事宜由原权利人与买受人之间协商解决。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承担。原债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并委托辅助机构垫付。自预付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买家须携带有效付款凭证到医院申请退款。若逾期退款,则视为买家自愿承担责任。
成交执行裁定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款,由买受人支付。

11、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或有其他事项,请联系拍卖支持机构咨询。
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他们的资格待本院确认后即可参加拍摄。
十二、如有其他因本案无法通知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参加拍卖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为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表等信息。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21-52362588 严先生 13681763097
联系地址:上海普陀区宁夏路310号
举报监督热线:021-20287528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4 年 9 月 27 日
招标须知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00至2024年10月24日10:00(不含延误)在“淘宝网”(())进行公开网上司法拍卖。相关网上公告有关拍卖的投标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买须知》。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2、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和本次拍卖公告的条款,还必须遵守国务院和相关标的所在地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将自己的规定与政府法规进行比较。拍卖完成后,买受人未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过失还是其他原因)而导致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他的行为。
3、拍卖标的: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097弄15号17D室;房产证编号:沪(2023)浦子房产第090366号;建筑面积:171.8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钢混,产权来源:其他;总层数:24层;竣工日期:1997年。房屋用途:住宅。地块编号:浦东新区洋泾街道243街区75/2山;土地所有权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地块(山地)面积:24151.00;使用权区域:28.30;分配面积:28.30;批准日期:2023年9月28日(补发)。
特别提醒:一、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提前确认其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如有需要,可拨打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进行限购政策具体咨询。其次,拍卖确定后,如果买受人不具备在本市购买房屋的资格,将依法承担后悔拍卖等法律后果。三、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及时向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和限购审查所需材料申请住房。限购审查,取得房屋交易审查状态通知书,最迟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缴纳余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作出拍卖交易裁定。
4、拍卖标的的权利负担及特别注意事项:
1、截至现场查勘(2024年7月22日),该房产目前已有人入住,并承诺拍卖结束后搬出。如果占用人不搬走,医院将强制清理房产;你有钥匙。
2、截至调查日(2024年7月22日)水费欠费情况: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欠费193元。 (因时间延长,欠款会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款为准);拖欠电费和煤气费。 (因时间延长,欠费期限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3、截至调查日(2024年7月22日)财产欠款情况: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欠款金额为2766.82元。 (因时间延长,欠费期限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4、截至2024年7月22日调查时,标的房产无户籍信息。

标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表及公告。
5、拍卖房屋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部质量等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实际面积由登记机关在交易过户时确定。法院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饰物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予保证。买方应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会影响拍卖结果和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并对拍卖标的已知和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详细说明。我院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描述及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检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仔细研究和核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现场查看样品。竞买人未看到样品的,视为不了解拍卖标的的实物状况。确认后,请慎重决定您的出价。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缺陷。
6、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可以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禁止的除外)。若您不参与竞拍,请全程关注本次拍卖。
七、竞买人委托他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当于2024年10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自然人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并应携带公章)随招标代理机构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程序,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视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的,应将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原件提交至本院。本院(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程序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列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出示本人及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医院办理代理招标手续。
八、未登记参加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1点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其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法庭;一经确认,不得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在期限内提交投标书的,视为放弃对该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9、竞买人参加拍卖前,应通过“淘宝网”进行注册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当全额支付成交价款。除网上拍卖平台自动转入我方指定账户的保证金外,应于2024年11月7日支付拍卖成交余额(拍卖成交价减去保证金)。买方(或经本院授权的代理人)事先(账号:622840003757873386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联阳支行,开户名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资金专用账户) ),并将付款凭证提交本院,不得将其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本院指定账户以外的账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家未中标的保证金将按照原付款方式和渠道退回原付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买受人未能在到期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遗憾,并承担相应责任。
10、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分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这是严肃而权威的。任何参与拍卖的人都应谨慎对待。在准备参加拍卖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现场查看样品,了解拍卖物品的现状,充分考虑自己的个人能力,然后理性决定竞拍。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的责任。请有意者亲自查看样品。未看过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确认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并自行承担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后悔拍卖的,因重新拍卖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而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这个医院可以直接从预付的押金中扣除。扣除后仍有剩余保证金的,不予退还,并抵减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债务;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差和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补足剩余金额。提交;如果您拒绝提交,我们将强制执行。后悔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与拍卖,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1、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须等待解除抵押、解封手续,然后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手续以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件为准。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所有权的移交和转移的,买受人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买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赠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并会同辅助机构垫付。自预付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买家须携带有效付款凭证到医院申请退款。若逾期退款,则视为买家自愿承担责任。
成交执行裁定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款,由买受人支付。拍卖价格不包含本文涉及的金额。至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如果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缺陷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转让手续,二次转让的费用将会增加。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家自行承担。法院对转让不做出任何承诺,也不承担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买受人应当接受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因买受人不予处理而导致所有权转移失败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所得的处理。
对于拍卖标的的税费、各类欠费、户籍、工商登记等情况,请竞买人向地方财税、房产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物业公司查询。房屋所在的管理公司。本院公布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法院解除抵押、解除封印需要一定的时间。无法取得拍卖标的物相关原始权证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其他权证并办理变更手续的所有权。报名时间将相应延长。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期间决定中止、中止或者取消拍卖。
十三、本次拍卖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和成交价不包括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14、若拍卖标的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格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以免因当日限额而无法付款。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不得操纵、垄断投标价格,投标人不得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6、为了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件和通知,法院以买受人在网上拍卖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作为相关文件、通知邮寄地址和通知邮寄地址。受理电话号码。 。如有变更,买受人或代理人(须经本院授权)应持有效证件到本院填写《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